定了!貴州交通運輸、鐵路、水利等從業人員,先做這事再開工!
近日,貴州省人社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能源局等部門聯合出臺意見,到今年底,貴州將全面推進交通運輸、鐵路、水利等各類工程建設項目參加工傷保險工作,確保工程建設項目從業人員依法享有工傷權益。
各類工程建設項目應依法參加工傷保險
意見指出,凡本省行政區域內的鐵路、公路、水運、水利、能源、機場等各類工程建設項目,應以項目為單位在項目施工地優先參加工傷保險,確保各類工地上的流動就業人員依法享有工傷保險保障。
工傷保險費由工程建設項目總承包單位或項目標段合同承建單位按照勞動雇傭關系一次性代繳,覆蓋項目使用的所有職工。應繳納的工傷保險費在建設單位的工程概算或安全生產措施費用中單獨列支,作為不可競爭費,不參與競標。建筑施工企業相對固定的職工,應按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
行業主管、監管部門建立參保約束機制
根據意見,各類工程建設項目在辦理相關手續、進場施工前,應向行業主管部門或監管部門提交項目或標段參加工傷保險的證明,作為保證工程安全施工的具體措施之一。工程建設項目總承包單位或項目標段合同承建單位參保情況將納入企業信用考核體系。未參保項目發生事故造成生命財產重大損失的,將按規定啟動問責程序。
參保繳費方式二選一
據了解,各企業可自主選擇以下參保繳費方式為工程建設項目參保:
方式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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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項目或標段為單位,以建筑安裝工程費(工程合同價)為基數繳納工傷保險費,基準費率為千分之一。
方式二:
人工成本占比較低的工程建設項目,可按照人工成本乘以貴州省工傷保險行業基準費率(六類,即1.6%)的方式計算工傷保險費,人工成本的核定以招投標文件確定的為準。對難以確定直接人工成本的工程建設項目,可參照上年度貴州省城鎮單位從業人員月平均工資標準,根據工期確定。
簡化工傷認定程序 “快認快賠”
意見明確,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按照工程建設項目用工的特點,簡化相關程序,開辟“綠色通道”,方便用人單位參保和職工享受待遇。對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系明確的工傷,要簡化工傷認定程序,做到“快認快賠”。要進一步優化參保和待遇享受流程,加快實現網上申報、網上結算,網上動態實名制管理。